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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合并还是分开好? [打印本页]

作者: 东方春晓    时间: 2010-2-25 16:03
标题: 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合并还是分开好?
请教我公司有一开发项目,一、二层是商铺,三层以上是普通住宅,在确立成本对象时,要考虑到土增税。请问合并为一个成本对象还是分别确立两个成本对象?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2-25 19:51
这个是一个比较矛盾的话题

当然从核算的角度看,将商铺和普通住宅作为单独的成本对象会更好一些,更清晰一些

但是从税务检查的角度看,这样核算就没有什么余地了,如何做关键还是要看自己的出发点是什么,需要自己做出判断
作者: 亮行天下    时间: 2010-2-26 09:48
2楼说得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怎么有利就怎么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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