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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困惑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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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1-21 17:08: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限额是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百分之四十调增,税法并没有指明可按预售额计算!具体怎么操作?如果将预售年度招待费一直累计结转至销售实现的年度计算是否有法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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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5-3-18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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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2#
    发表于 2010-1-22 08:46:15 |只看该作者
    业务招待费只能当年扣除,按09 31号文件规定,只要签定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的即为销售收入,做为扣除标准,有的地方税务为了执行方便,也出台相应文件,只要是销售款即为收入做扣除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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