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郁闷 2011-10-20 1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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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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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查阅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以及其他土地增值税的政策,心里已有一定的框架,但还未正式做过土地增值税清算,所以请教各位,看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房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1.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以加计扣除20%*(土地成本+开发成本)
2. 只要符合当地的普通标准住宅,计算出增值率后,增值率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可以额免征土地增值税。
增值率=(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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