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1336|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开发商自拆修建的房产重新开发新项目的税务处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3-4 13:28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2-24 13:46: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开发商2000年修了一栋A楼,其中A楼的2/3卖给了B公司, 1/3转固,  目前开发商打算把A楼拆了,重新报建,重新修电梯公寓,于是支付2000万的拆迁补偿给B公司,B公司到税务Dai.开发票,交给开发商,开发商入新项目的土地成本,另1/3转固的,在所得税汇算前45日到公司注册地税务机关作固定资产报损,税前列支,  
    请问我上面的观点是否正确阿??或者那么不对,帮我指出哈
    其实转固的那部分不报损,进新项目的开发成本对企业更有利,可是现实中应该怎么操作阿???请各位帮忙看看,指导指导,谢谢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1 11:07
  • 签到天数: 94 天

    [LV.6]常住居民II

    2#
    发表于 2010-2-24 17:47:09 |只看该作者
    你的做法应该是对的

    1、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五条规定,计税成本是指企业在开发、建造开发产品(包括固定资产,下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进行核算与计量的应归入某项成本对象的各项费用。所以房产拆除损失不属于计税成本内容。可以按照《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相关规定申报税前扣除。

        2、根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第五条规定,所述企业房产如果属于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企业可以自行计算扣除资产损失:否则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 所以去税务局报损是必须的,否则无法税前扣除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3#
    发表于 2010-2-24 19:48:58 |只看该作者
    自行拆除部分房产应视同该项目的拆迁成本,经税务报损后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清理损失应该记入开发成本,报损是必须的,不能图省事,否则以后可能会有麻烦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4#
    发表于 2010-2-24 19:49:09 |只看该作者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3-4 13:28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5#
    发表于 2010-2-25 10:03:54 |只看该作者
    谢谢上面2位朋友~~~~~~~ :handshake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3-4 13:28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6#
    发表于 2010-2-25 10:10:17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银河飞雪 于 2010-2-24 19:48 发表
    自行拆除部分房产应视同该项目的拆迁成本,经税务报损后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清理损失应该记入开发成本,报损是必须的,不能图省事,否则以后可能会有麻烦


    还有一问题请教 :这个固定资产报损是在公司注册地申报,可是如果进新项目的拆迁成本,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如果没有办理手续,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是否认可阿??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3-4 13:28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7#
    发表于 2010-2-25 10:12:16 |只看该作者
    难道需要2边的税务局都去报损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3-18 10:1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8#
    发表于 2010-2-25 13:38:37 |只看该作者
    报损只涉及企业所得税机关。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