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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补发工资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刘魁    时间: 2009-10-2 09:04
标题: 关于补发工资的问题
请教各位老师:


我公司在9月份补发了5个人的工资 (2000*5*8个月), 共计8万元 ,  这8万元是否计入9月份的工资, 合并交个人所得税 ,  还是把8万元分摊到以前1——8月分摊上个税,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9-10-2 09:18
并入9月份工资来计算
作者: 刘魁    时间: 2009-10-2 09:51
标题: 这样做对吗?
(8万+1万9月工资)/5/9-2000=0          不上个税
作者: 风月无边    时间: 2009-10-2 09:53
要作为9月份当月的工资收入的,不能分摊到每个月

除非你作为个人取得一次性奖金来处理,但是这个优惠一年只能使用一次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10-2 09:56
这8万元应该合并计入9月份的工资,一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作者: 刘魁    时间: 2009-10-2 10:24
标题: 谢谢
谢谢老师的无私奉献!
作者: 黑山小妖    时间: 2009-10-2 10:48
谢谢各位老师!!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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