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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程出包方代承包方付水电费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czcz009    时间: 2009-8-28 00:44
标题: 工程出包方代承包方付水电费问题
请教
甲方出包工程给承包方乙方,工程上发生的水电费出包方先替承包方垫付,在工程结算时抵工程款,
现在发生的水电费(有水电部门的发票)。出包方账务处理时是直接记到在建工程上去的好,还是记到其它应收款好
即,
(1)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银行存款
还是
     (2)借:其它应收款--工程承包方
            贷:银行存款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8-28 06:14
如果能明确水电费全部可以从施工单位收取,建议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作者: 未来窗    时间: 2009-8-28 08:17
原帖由 银河飞雪 于 2009-8-28 06:14 发表
如果能明确水电费全部可以从施工单位收取,建议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同意按这种方法处理!
作者: 冰会计    时间: 2009-8-28 08:39
让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在水电费结算单据上签字,交到财务做预付帐款挂帐,每月一次(电力部门每月收取一次)
作者: suchuan    时间: 2011-12-22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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