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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关于房价低于市场价的总题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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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8-26 11:46: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公司售房时对一部分回迁户给予了优惠,当时房价为12000元每平米,给回迁户的价格是6000元每平米,税务局认为这样不合理,请问这样的事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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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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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2#
    发表于 2009-8-26 12:10:07 |只看该作者
    给予回迁户优惠有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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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3#
    发表于 2009-8-26 12:26:37 |只看该作者
    那就看你给出的理由能否让税务机关信服,否则税务机关认为其售价明显低于市场价,又没有合理的理由,有权核定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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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28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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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4#
    发表于 2009-8-26 12:32:36 |只看该作者
    连自己都觉得不合理吧!

    出售给拆迁户这样低的价格最好有政府文件的支持,否则税务机关可以进行调整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9-8-28 08:41:5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的帖子

    折迁在一年前进行甚至两年前进行的,当时的房价就是这样低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09-8-28 09:13:0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的帖子

    谢谢站长。这个论坛办的真好,我原来是做工业企业会计,对房地产行业会计的业务了解的很少,来这里真的学到了很多知识。不知道有没有房地产会计实务这样的书没有,我在书店没有找到。
    这是笔真实的业务,它本身不存在合理或不合理,只是和当时的市场价格有关系。该项目是在2005年开拆迁,2007年销售,销售不动产发票是在2009年开具。我现在手里只有与拆迁户的一个拆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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