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请问这样的出资比例合适吗? [打印本页]

作者: qcce    时间: 2009-7-3 12:48
标题: 请问这样的出资比例合适吗?
我们公司买了A公司的地,为了避税,准备以A公司的名义注册了一个新公司,就A公司一个股东,法人也是A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比例是:分三期出资,第一期出资200万元人民币,为货币出资,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资;第二期出资200万元人民币,为房地产权折价人民币20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个月内投入公司;第三期出资600万元人民币,为货币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等地过来再办股权转让,请问我们这样注册公司合适不合适?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7-3 12:49
希望有精通公司法的朋友进来谈谈,给楼主一个意见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