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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 [打印本页]

作者: 太阳鱼    时间: 2009-5-8 16:00
标题: 关于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
开发间接费中的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具体有哪些内容呢?如果是租用的铺面装修以后作为售楼部那铺面的租金和装修费等可以作为营销设施建造费用吗?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9-5-8 19:42
完全可以记入该科目
作者: 朱少华    时间: 2009-5-8 19:47
当然可以,既然给了这个科目自然要好好利用了
作者: 丛林土匪    时间: 2009-5-9 02:48
不知道也!向前辈们学习。
作者: 王泰    时间: 2009-5-9 07:34
应该记开发间接费用吧,我是这样处理的。
作者: xiaofengcpa    时间: 2009-5-9 10:03
营销设施如果是租赁的,是营销部的办公场所,同时内设样板间,租金及装修费用等应按租赁期间摊销,比较合情合理,新31号文件规定的比较不细,在涉及到自用比例的情况下,这样处理对企业有利,可以费用当期化和加大销售部分的成本。
作者: 太阳鱼    时间: 2009-5-9 12:55
知道该怎么做了谢谢各位楼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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