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公众号《孙炜财税课堂》作者/何老师
【摘要】高净值人士传播知识的过程中应以何种身份与平台对接,签订分成合同时应注意哪些税务风险。
知识付费时代,提供专业服务的工作室如雨后春笋般设立,其中涉及的个税问题成为热点。
对于按照法律法规可不设置账簿或者按照法律法规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税务机关有权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核定其应纳税额,这个核定权就成为关注的焦点。
一般情况下,核定分为两种:第一,定额征收: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缴纳个税,年底不再进行汇算清缴,这个金额是固定的;第二,地方税务局根据国税总局的应税所得率区间确定本地区的应税所得率,纳税人用收入乘应税所得率算出核定利润,再比照5%至35%的税率表计算个人所得税。
经过测算,工作室的税负率远低于成立一人有限公司,个中筹划尽在眼前。
【文件链接】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财税【2000】91号
2、关于调整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征税方法的通知 津地税个所【20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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