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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返土地出让金用于市政设施建设及回购如何处理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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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3-13 16:53: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我是小学生 于 2013-3-13 16:55 编辑

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出让金5000万,政府收到出让金后返还2000万给开发商用于修建市政设施桥梁、游泳池和指定楼幢的3000平米所有权归政府部门,开发商收到这2000万如何入账呢?
  1、专款专用
      市政设施的成本+3000平米的市价比2000万大,怎么专款专用?
  2、先满足设施成本开支,余额作回购房款
       设施成本部分作代收代付工程款,回购房款不足部分税务会不会要求按市价全额补交税款?
3、先作回购房款余额作工程款
      工程款不足,感觉又违背了出让合同约定的用于修建市政设施的目的
4、作营业外收入
     市政设施桥梁、游泳池的修建成本计入开发成本,3000平米按市价作销售,收到2000万作营业外收入,这样是不是要多交税金呢?是不是最不划算的做法?


纠结啊,感觉以上做法都不妥,请高人指点一下,该如何处理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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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14 15:08
  • 签到天数: 636 天

    [LV.9]以坛为家II

    2#
    发表于 2013-3-14 10:27:59 |只看该作者
    大家可以讨论:

    一些政府部门在“招拍挂”出让土地后,会以土地出让金返还的形式,用于开发项目相关的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防洪等工程建设的补偿。

          案例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购入土地100亩,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出让合同价格为10000万元,企业已缴纳10000万元。协议约定,在土地出让金入库后,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乙方补助3000万元,用于该项目外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防洪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税务处理

            营业税

          项目外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防洪等基础设施工程所需要支出,按土地出让协议规定,应该由政府承担。本案例属于建设—移交的投融资建设模式,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该项目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防洪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完工后,移交给政府。开发企业取得基础设施建设返还款的营业税处理为:1.无论其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具备建筑总承包资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认定为建筑业总承包方,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2.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返还款,应全额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并全额开具建安发票。如果协议约定,返还款用于项目内应由开发企业自行承担的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防洪等基础设施工程支出,则应按企业取得政府补贴处理,不征收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本案例中,企业取得的提供基础设施建设的劳务收入3000万元,扣除相对应的成本费用后,差额应计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实际发生的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营业税等税费,可以在发生当年扣除。

         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此外,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因此,企业取得的返还款3000万元,属于提供基础设施建设的劳务收入,不属于转让不动产收入,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即此收入不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收入。企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10000万元,全额计入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金额中

    点评

    佩服,楼主说的太给力了: 4.0 资料不错,再接再厉!: 4.0
    学习了好贴子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14 21:47
    佩服,楼主说的太给力了: 4 资料不错,再接再厉!: 4
    这个材料不错  发表于 2013-3-14 21:47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20-6-21 14:42
  • 签到天数: 19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3#
    发表于 2013-3-14 21:47:35 |只看该作者
    GXL6023698 发表于 2013-3-14 10:27
    大家可以讨论:

    一些政府部门在“招拍挂”出让土地后,会以土地出让金返还的形式,用于开发项目相关的城市 ...

    学习了好贴子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0-20 15:10
  • 签到天数: 260 天

    [LV.8]以坛为家I

    4#
    发表于 2013-3-14 22:32:06 |只看该作者
    好好学习下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3-3-15 23:56:47 |只看该作者
    我现在遇到的情况和案例很相似,修建的桥梁,游泳池,体育场等设施都归政府所有,不同的是还有指定的楼层,这部分面积视同销售处理?
    开发公司不具备建筑总承包资质,也要全额交纳营业税?以代收代付建安工程款可以不,由施工单位开具建安发票,发票金额由开发公司与施工单位商议确定可否?

    点评

    按你公司的情况,是可以按代建项目处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16 08:43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3-3-15 23:58:27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说说意见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14 15:08
  • 签到天数: 636 天

    [LV.9]以坛为家II

    7#
    发表于 2013-3-16 08:43:33 |只看该作者
    我是小学生 发表于 2013-3-15 23:56
    我现在遇到的情况和案例很相似,修建的桥梁,游泳池,体育场等设施都归政府所有,不同的是还有指定的楼层, ...

    按你公司的情况,是可以按代建项目处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6-1 11:42
  • 签到天数: 35 天

    [LV.5]常住居民I

    8#
    发表于 2013-3-18 14:36:17 |只看该作者
    实际操作:
    1、土地整理包括市政道路建设
    2、房地产开发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21 13:24
  • 签到天数: 35 天

    [LV.5]常住居民I

    9#
    发表于 2013-3-18 14:46:49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3-3-19 16:37:38 |只看该作者
    桥梁,跑道是人建,因为没有开发商拍得的土地上建设,最后也归政府。
    问题是有部分商品房也归政府,这是在开发商的土地上修建的,
    代建和商品房金额具体如何化分更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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