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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发间接费用是否有限额吗? [打印本页]

作者: 看着微笑    时间: 2012-8-7 09:59
标题: 开发间接费用是否有限额吗?
我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一个项目刚开始动工,现在把集团里好多费用都入到这个项目上,因些开发间接费用数量很大,请问开发间接费用有限额吗?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12-8-7 13:02
不晓得!!!!!!!!!!!
作者: 怀传    时间: 2012-8-7 14:27
财法字【1995】第006号)第九条规定:“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基于此规定,房地产企业的开发间接费用是为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八项费用: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
作者: dekhtk    时间: 2012-8-7 15:57
我觉得凡是符合规定的都可以列进去的
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2-8-7 20:49
应该是没有的。只是土地增值税扣除的时候有限制
作者: zhenleia    时间: 2012-8-9 11:41
没有限额,但是要注意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候的税收筹划,售价和成本的比例根据土地增值税的缴纳税率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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