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怒 2015-4-17 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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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4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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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位币
| A自然人拥有甲企业30%的股份,账面价值300万元,公允价值500万元,B自然人拥有乙企业100%的股份,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现在A以甲企业的股权500万元和500万元现金对乙增资,乙增资后注册资本变为1000万元,其余新增投资款作为资本公积。增资后,乙公司进行分立丙公司和丁公司,B拥有丙公司,丙公司为500万元现金和甲公司的股权,其余部分分给丁公司,A拥有丁公司,请问这个重组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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