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source/plugin/dsu_paulsign/img/2/nu.gif) | 怒 2013-12-18 1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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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35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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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公司的会计问了我一个问题:
例如:我们将一工程包给A公司
与A公司签订合同,明文约定工程价款为100万元,由我公司负担相应的营业税费为4万元,我们一共支付给A公司104万元。
到税局Dai.开发票时,税局告知,计税基数应为104万元,双方原约定的税金4万元应视为价外费用计入计税基数。
我没想通这个问题,价外费用中也包含营业税和附加吗?
如果是这样,以后由我公司负担税费的合同应该如何签订才能避免这一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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