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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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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已开发完毕,税款已经清算,就差利润分红了,现在公司想注销,不知道该如何规避分红要交的个人所得税。
1、 股东想把账上的银行存款划到外地公司,然后做一笔虚的现金收回,公司就留空壳在那里,然后每个月零申报,不知这样是否可行?
2、公司注册经营地转到同一地市不同县,工商、税务是否可以转移呢?税务如果可以转移,当地要注销时,是要补缴分红个人所得税呢?
3、如果公司是分公司,分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是否可以并到总公司里,这样就可以不用分红,就不用缴个人所得税呢?
以上不知道是否可以,希望大家能够给鄙人一个好的办法,老板还在等着我答复,这里先谢谢大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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