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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代付工地临水临电费 [打印本页]

作者: lihua76    时间: 2010-8-23 21:35
标题: 代付工地临水临电费
有两个问题想请教:
1、代付工地临水临电问题。公司代施工方垫付的临时水电费原来我是放在其他应收款里的,但公司集团财务规定不要挂往来,要放到开成成本里,所以我在开发间接成本科目下设置了个二级明细,现在公司新来的经理说让调到建安成本里,请问这代垫水电费发票能放到建安成本里吗?建安成本里是否必须是要施工方开来的建安发票才能放进去?
2、我司的广告制作费收到对方开来的建安发票,发票摘要写了工程款,我是否可以不入销售费用,而放到开发成本里?

[ 本帖最后由 lihua76 于 2010-9-18 12:08 编辑 ]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10-8-24 12:43
一般发生的时候直接就放开发成本下,收回时冲减成本。无法收回的部分直接相当于留在了开发成本科目中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10-8-24 12:44
广告制作费用当然是直接记入销售费用—广告费用了
作者: 四川小蚂蚁    时间: 2010-8-24 17:31
标题: 入成本
2、我司的广告制作费收到对方开来的建安发票,发票摘要写了工程款,我是否可以不入销售费用,而放到开发成本里?
当然放成本。
作者: acca520acca    时间: 2012-2-6 14:00
放在成本里可以,但是审计的看合同就知道这个是广告费了,所以要合同和帐对应着看
作者: abv819    时间: 2012-2-6 17:36
同意阿斯兰
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2-2-9 09:26
2、我司的广告制作费收到对方开来的建安发票,发票摘要写了工程款
这点我不认同,
1)如果是广告制作费,应该是广告业发票。
2)如果是广告安装费,应该是建安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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