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6-3-24 0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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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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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在选定房号后,凭有效身份**签订《认购书》后交纳定金,如为按揭贷款的业主,同时签订《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
请您明确欲购房产的所有认购方人员姓名后,方可在《认购书》上签字。此文件一经签署,所有内容条款即时生效,不得更改。
购房手续均需购房者本人办理,如需委托他人,则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委托书》。
2.付清房款及换领收据
签订认购书后,请您按认购书约定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办理房款交付等手续:
身份证原件
认购书原件
收据原件
3. 签订《商品房产买卖合同》
一次性付款
接到通知后,业主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定金收据及《认购书》到售楼处交清总房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按揭付款
接到通知后,业主本人带上定金收据及《认购书》、首期款,按揭所需资料到售楼处交清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按揭贷款申请表》并在一个月(约定的时间)内到开发商指定的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
因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手续较多(环节较复杂),请您与销售代表(顾问)预约好时间,以确保合同签署的顺利进行。如您是联名认购,请于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前确定联名各方所占份额(一经签署无法更改)。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身份证原件(港澳台人士还须提供回乡证、台胞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和签证);
房款收据原件;
认购书原件;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按政府规定需交纳买卖合同公证费。
4.《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领取
合同签署后,还须由开发商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因此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客户,请于签约后第三十个工作日起,与我们确认,即可携带以下资料前来签约处领取:
身份证原件;
全部交款收据原件
5. 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我们将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的入住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地址及方式将房屋交付的相关信息进行通知,请您根据通知要求前来办理交付手续。
注意事项:
您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如发生变化,请务必及时向我们提出更改(并做书面变更确认),以确保您能收到我们寄出各项事宜办理通知。
6. 办理《房地产证》
房屋入住后,您还需要办理所购房产的《房地产证》,因各地区国土局要求办理手续不同,具体办理方式请向您的销售代表了解。
7. 政府部门的办理费用
目前政府部门在办理《房地产证》时需要收取的各类费用有:契税、印花税、登记
以上资料及收费标准如有更改,按楼盘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规定执行,恕不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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