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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查账征收的建安企业,去年开工了两个工程,这两个工程的施工周期比较长,大概要三四年才能完成,09年我们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算法如下:
收入(全部工程款)-成本(依据成本利润率推出)-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利润总额
所得税=利润总额*25%
今年又听说只要是未完工的工程,以前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都是预缴,在工程完工之后汇算清缴。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打个比方:如果我们一个跨年度的工程完工时收入-成本-税金后净利润有100万,那么这个工程是不是要依据100万*25%=25万来缴纳企业所得税?现在问题是怎样才能算出以前年度这个工程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金额?因为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不是依据单个工程算出来的,不能看出来每个工程以前年度缴纳了多少企业所得税。
请高手多多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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