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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土地开发成本和房屋开发成本的有何区别?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6-29 10:12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7-19 17:36: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与纳税实务》书中第51页中的获取土地使用权的账务处理中,
    一,用于土地开发的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
      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款
           贷:银行存款

    二,用于商品房开发的土地使用权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款
           贷:银行存款

    请问这里的二级科目“土地开发”与房屋开发”有什么区别?哪个更适合用于房地产公司?
    谢谢回复的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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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6-30 11:2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2#
    发表于 2010-7-19 20:47:44 |只看该作者
    也想知道,怎么,高手请出手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10-7-19 21:47:10 |只看该作者

    很相得到专家解答

    不解,听听专家的指教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6-29 10:12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4#
    发表于 2010-7-28 10:44:24 |只看该作者
    没有人回答啊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8-2 10:03
  • 签到天数: 73 天

    [LV.6]常住居民II

    5#
    发表于 2010-7-28 15:48:45 |只看该作者
    1)能够分清负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有关房屋成本核算对象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成本项目。即: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2)不能够分清负担对象的,则应先通过“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明细账户进行归集,待土地开发完工投入使用时,再按一定的分配方法将其计入有关房屋成本核算对象“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成本项目。即: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贷:开发成本-土地开发
        如果土地开发程度不深、费用简单,也可以在土地开发费用发生时直接分配计入有关的房屋开发成本。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8-2 10:03
  • 签到天数: 73 天

    [LV.6]常住居民II

    6#
    发表于 2010-7-28 16:11:08 |只看该作者
    以上为企业为建造商品房而开发的自用建设场地的不同账务处理情况。

    企业为有偿转让而开发的商品性建设场地,应该适用你所列的第一种情况吧。

    以上是我的学习体会,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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