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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司员工以自然人名义竞拍拿地后由公司操作开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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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志岗
时间:
2010-6-22 16:43
标题:
公司员工以自然人名义竞拍拿地后由公司操作开发的风险!
请教高人:公司上一块地的出让金没有交清,这块地土地交易中心不让公司参与竞拍,但公司又想拿到这块地,所以设计让公司员工去以自然人的名义拿地并支付土地竞拍保证金,但后边如何处理没思路,还没实施,先提前了解一下会不会有什么风险,会不会多缴税。有风险应该如何处理啊!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10-6-22 17:02
我们来探讨一下,自然人拿地,钱从何处来,公司借吗?如是公司借款。自然人拍得土地后,如何转到公司来?投资?如价款与拍得价一致,税金没有,但契税好像要交。不过公司借款如何消除?将土地卖给公司?土地好像不能卖?要卖也要交税,各种税都要交。公司借款倒是可消掉了。总之感觉不大好弄。
作者:
刘志岗
时间:
2010-6-22 17:10
钱由公司出,但后边的账务处理还没来得及想
作者:
刘志岗
时间:
2010-6-22 17:14
肯定要交契税吗?现在老板希望通过员工以自然人竞拍土地,土地的竞拍保证金由公司出以员工名义交到土地交易中心报名竞拍,拿到地后还是由公司操作开发,这块地老板志在必得,请问高手有什么好的操作方法吗?
作者:
lifanjun
时间:
2010-6-23 08:45
建议还是以个人名义竞拍,但竞拍之后出国土证时看能不能做成公司的
作者:
小五
时间:
2010-6-23 08:57
自然人拍地,公司出钱挂往来账,得地后,以地投资入股,抵偿公司挂的欠款。应该不用交税。要交的契税印花税无论个人或公司拿地都得交的。
作者:
一杯茶
时间:
2010-6-23 09:15
楼上的,这样一来,公司员工不用出一分钱,就成了公司的股东,你认为这样对吗?
犯了个逻辑错误
作者:
雪地红梅
时间:
2010-6-23 11:57
如果取得的土地证不是公司的名字,还需费一番手续和钱过户到公司名下,土地才能开发使用。我们这边有过类似情况。
作者:
李会5288
时间:
2010-6-24 10:51
标题:
回复一楼
以自然人名义拍的(购买)土地。一般都是:竟买到土地后成立新的公司!你这种情况:在买地时不想让别人知道是何公司买地(常有的事),应该在付后续土地款、**时是可以转换名称的!不牵涉税款。不然谁还这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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