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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房地产企业的视同买断委托销售方式和一般情况下视同买断方式的区别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4-27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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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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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0-4-7 09:15: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房地产企业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属于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企业、委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高于买断价格,则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委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属于前两者情况中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低于买断价格,以及属于委托方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则应按买断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委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而我在《会计》书上看到是视同买断方式销售商品的委托代销指的是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表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 因此视同买断方式下,这种委托代销方式交易与委托方直接销售商品给受托方没有实质区别。因此在委托方发出商品时、收到货取得销售额凭据等情况下就可以确认收入。
         我想请教大家,同样是视同买断,为什么处理方式不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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