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擦汗 2017-9-12 1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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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69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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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一家仓储公司,现将仓库租给A,发生的水电费理应开给A公司,现A公司转租给B公司,我们去税务机关Dai.开水电发票能否直接开给B公司?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Dai.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
一、代 开 发 票 的概念界定
代 开 发 票 ,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
二、申请 代 开 发 票的范围与对象
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Dai.开普通发票。
(五)本条所称有关证明材料,是指:
1.申请代为开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2.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由于代 开 发 票仅是税务机关代收款方对付款方开具发票的行为,而且去税务机关**要提供付款方对金额等相关内容的书面确认证明,所以,贵公司不能直接将**开给B公司。
[ 本帖最后由 魅影骑士 于 2010-3-18 12:34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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