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郁闷 2012-8-27 10:04 |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
所谓关联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1)在资金、经营、赊购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国家税务总局2004年修订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中所称的三类关联企业具体是指:①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综合达到25%或以上的;②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③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④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以上(含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⑤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业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⑥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供应并控制的;⑦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立功内一企业所控制的;⑧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