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6071|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资料] 房地产企业部分会计科目的正确设置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1-10-21 10:48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3-1 13:45:2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关于房地产企业的部分会计科目设置问题不很明确,现把明确的登载此处。

    尊敬的财政部会计司制度处:
        我公司是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现执行07年新会计准则,根据新会计准则指南241页,企业(房地产开发)可将“生产成本”科目改为“5001开发成本”科目。以后开发完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不是首选记入“生产成本”科目,次选记入“5001开发成本”科目?
        还有一个问题:房地产行业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新准则没说记入什么科目,是记入“制造费用”科目吗?还是增设“开发间接费用”科目?

    请给予答复。谢谢!
    联系人:周**
    联系电话:(略)
    邮件:zwq110@sina.com



                                                      潍坊**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
                                                              2007年9月18日


    财政部
    财信复字【2007】1725号答复

    周**同志:
        来信收悉。你反映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2006年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为核算开发完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以直接设置“开发成本”科目进行具体账务处理。
        根据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可以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也可以自行增设“开发间接费用”科目进行核算,但“开发间接费用”科目的使用必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要求。


                                                      财政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 本帖最后由 1126自强不息 于 2008-3-1 13:47 编辑 ]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2-5 10:09
  • 签到天数: 19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2#
    发表于 2008-3-2 00:19:50 |只看该作者
    谢了对大家都有用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3-18 10:1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3#
    发表于 2008-3-2 10:38:36 |只看该作者
    哈哈,不错。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08-3-2 23:16:21 |只看该作者

    dddddd

    dddddddddddddd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9-9 10:49
  • 签到天数: 248 天

    [LV.8]以坛为家I

    5#
    发表于 2011-11-25 15:14:35 |只看该作者
    直接跟会计司制度处联系,多好的沟通精神啊!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4-11 08:09
  • 签到天数: 608 天

    [LV.9]以坛为家II

    6#
    发表于 2011-11-29 16:18:03 |只看该作者
    看到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10 11:18
  • 签到天数: 16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7#
    发表于 2011-12-2 22:07:42 |只看该作者
    没错!我们公司就是这样设置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25 15:36
  • 签到天数: 105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8#
    发表于 2011-12-3 10:39:54 |只看该作者
    偶。。
    学习
    谢谢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