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如何通过资本公积使自有资金达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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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家铭
时间:
2008-2-19 09:54
标题:
如何通过资本公积使自有资金达到35%
如果总公司想给子公司增资使子公司的
自有资金
达到35%的最低要求,但是又希望把这笔资金马上抽回(老老实实通过资本走,抽回资金就犯法了),听说有些公司通过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操作,请高手指教???谢谢
作者:
凤宇
时间:
2008-2-19 16:48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开股东大会,不过好像涉及企业所得税哟。
作者:
凤宇
时间:
2008-2-19 16:49
还要经过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作者:
xiaofengcpa
时间:
2008-2-20 11:15
房地产哪有自有资金达到35%的比例,如果能达到根本就不需要贷款了。如果要直接增资,要验资,还得纳印花税的。其实真正增资了,抽回去太正常了。哪个集团不这样做的。建议不要增资,走资本公积吧。
银行认可就行了,我们集团贷款行都认可的。有的银行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因此,要将会计师事务所搞定。事务所有可能要股东出个证明的。我们大体是这样做的,**集团公司投入**地产公司资金**元,其中:**元做为实收资本,其余**元做为资本公积核算。加盖公章。
作者:
许家铭
时间:
2008-2-21 08:43
非常感谢
作者:
王泰
时间:
2009-8-5 06:29
通过股东会决议,再出一个应付的报表。对方认可就行了。
作者:
188fc
时间:
2009-8-5 08:58
这方面还没碰到过,好好学学!
作者:
泥鳅黄鳝
时间:
2009-8-7 17:25
原来还有这一招!!!!!!!!!!!!!
作者:
海南天涯
时间:
2011-3-21 23:08
唉唉,可以这样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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