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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和土地出让金一同缴纳的代收费用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1-7 14:10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0-20 11:26: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们公司拍下一块土地,除了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外,还同时签订了一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费用代收协议书》,内容包含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教育设施建设费 3. 土地用途变更费  
    现在要缴纳印花税了,那土地出让合同需要缴纳万分之5的印花税,这份代收协议书是否也要按金额缴纳万分之5的印花税?
    我们财务经理说看过政策说要交,我网上也没有找到这个政策,你们谁知道?最好能把政策的网址给我,谢谢各位兄弟姐妹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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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10-24 09:05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2#
    发表于 2009-10-20 14:34:51 |只看该作者
    印花税纳税采用列举法,未列入税目的不需要征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让书据,指单位和个人产权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在印花税税目中未列举代收协议书,个人认为不用贴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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