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0-7-18 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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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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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公司为了降低税负,成立了一家销售公司,销售公司是以两个自然人的名义(非股东和关联人员)成立的,符合税收优惠政策,属于免税企业,公司产品以较低但合理的代理价格交给销售公司销售,超出代理价格的由公司和销售公司三七分成,并按销售价格给销售公司提取代理费用,免税期满后现在需要取消此销售公司,销售公司账面形成利润面临注销公司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有没有可行的方案规避此项个人所得税?
请各位同行帮忙出出主意,先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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