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回许仙同志"会所和销售中心入帐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laslef
时间:
2009-9-15 11:11
标题:
回许仙同志"会所和销售中心入帐问题"
根据 国税发[2009]31号文件 第27条
(六)规定:
"
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所以可以直接归集入开发间接费,后期转入成本.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9-15 12:50
确实可以间接记入开发成本科目
作者:
lzj1020
时间:
2012-7-16 17:01
学习了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