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7-9-21 11:07 |
|---|
签到天数: 94 天 [LV.6]常住居民II
|
对于企业自行建造或分包商建造房地产收入的确认,《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 ,以下简称“解释3号”)做出了规范,规定其收入的确认,应当根据房地产建造协议条款和实际情况,判断确认收入应适用的会计准则。
房地产购买方在建造工程开始前能够规定房地产设计的主要结构要素,或者能够在建造过程中决定主要结构变动的,房地产建造协议符合建造合同定义,企业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 -建造合同》确认收入。企业自行建造或分包商建造房地产收入的确认,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主要分为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和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两种类型。
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收入包括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合同费用,即合同成本,是指为建造某项合同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例1:某建筑安装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建造一栋商业大楼的固定造价合同,总造价金额5000万元,该工程采用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该工程企业自行建造,于20×9年1月开工,预计2×11年12月完工。预计工程总成本为4000万元,在2×10年底,因建筑材料价格下浮等因素,调整预计工程总成本为3900万元。建造商业大楼的有关资料表如下表:要求,根据有关资料编制相应会计分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