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3339|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求助] 土地发票入帐问题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7-25 12:01: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求助:公司注册成立前,老板以私人名义自掏钱购入一块地,发票价款为1000万元。公司成立后,土地使用权证已由老板名义转入了公司名义,但发票仍是老板的名字,导致公司地价成本没法入帐。请问,在不重复交税前提下,应该如何办理正规入帐呢?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9-7-25 12:48:1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可以让对方重开发票。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9-7-25 15:50:29 |只看该作者
问题是当时的发票是地税局开的呀,还是2006年购土地开的发票,如果要重新开我们公司名称的发票,就得必须要重新交税了!税金都要100多万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09-7-25 15:59:0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的帖子

给税局说明一下情况,拿着写有你公司的土地使用证,把原来开的发票退给他们,一般还是能说通的。要是税局不开的话,让他们出个证明也好,据以下账。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6-9-11 17:10
  • 签到天数: 2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5#
    发表于 2009-7-26 09:45:45 |只看该作者

    既然土地证能给为公司,那发票也能给的噢。

    凭土地证和单位的报告,去换发票为妥。否则这么大一块成本不能列支的。我们也有这样的情况。在换成新的公司之前。国土局、原权利人、现权利人签补充合同,变更权利人,将原发票(或收居)重开。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25 10:15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6#
    发表于 2009-7-26 17:52:39 |只看该作者
    土地转让有增值吗?有增值的话就要重开发票了。没有增值的话可以凭合法的转让手续的复印件入帐,沟通好的话可以用得到实质重于形式的税收原则。税务上规定一般跨年度的发票是不能重开的。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