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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院判决的工程款利息,是否应该开发票? [打印本页]

作者: 雁过无痕    时间: 2009-6-26 15:44
标题: 法院判决的工程款利息,是否应该开发票?
   最近我公司和一个施工单位打官司,我司支付了对方一笔工程款和延期付款利息,但是对方只同意开工程款发票,利息不同意开发票。请问这样合法吗?

   如果我司支付的利息不能取得合法票据,在账务处理时入了营业外支出,在年底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有没哟更好的处理方法,此种利息可不可以直接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啊 ?
作者: 雁过无痕    时间: 2009-6-26 17:29
怎么都没有人回复啊 ,大家都没有遇到过这种问题吗??
作者: 浮槎山    时间: 2009-6-27 08:02
有法院的判决书就可以了呀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6-27 09:30
应该取得利息发票,这个是正当要求
施工单位发票可以到地税局去开具发票

也就是说施工单位取得利息收入应该缴纳营业税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09-6-27 12:17
施工单位应该对利息开具发票,要么到地税局Dai.开,那么和工程款开在一起
作者: 风月无边    时间: 2009-6-27 12:27
如果不开发票可以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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