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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不属于,只要借款方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及内部合理的分摊协议即可
属于,因内部企业属关联方交易,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其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所谓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一)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直接控制关系;(二) 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三) 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关系 规定的约束
天使之眼
银河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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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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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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