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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关于利息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9 08:41
  • 签到天数: 140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5-31 23:15: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集团总公司统一贷款后转拨分支机构属于关联方贷款吗
    正方观点 (31)

    不属于,只要借款方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及内部合理的分摊协议即可

    反方观点 (58)

    属于,因内部企业属关联方交易,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其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所谓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一)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直接控制关系;(二) 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三) 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关系 规定的约束

    辩手:2 ( 加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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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2#
      发表于 2009-6-1 06:46:43 |只看该作者

      支持正方观点

      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及内部合理的分摊协议就不属于关联方借款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2 16:40
    • 签到天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3#
      发表于 2009-7-25 18:16:46 |只看该作者

      只要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以及内部合理的分摊协议就不属于关联房借款

      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及内部合理的分摊协议就不属于关联方借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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