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7556|回复: 3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人生感悟] 申诉无门,为什么踢我出群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7-24 09:42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9-7 12:15: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昨天本人按着房地产会计网的提示,加入了一个房地产会计精英群,入群条件是要房地产负责人或会计师职称,本人虽是房会新人,准备进入房地产行业。但本人有会计师职称,去年还通过了高级会计师考评考试,今年又通过了注册税务师考试。还在财会月刊和中国税务报上发表过文章,自以为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虽知今天却被踢出了该群,没有理由。申诉无门! 难道只是因为我还不是房地产方面的会计吗?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7-24 09:42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2#
    发表于 2009-9-7 12:19:24 |只看该作者
    本人虽还未入行,但也对房地产方面进行了一些研究,象〈商业楼盘售后返租税收分析与探讨〉这样的文章我认为研究的还是比较深入的。唉,也不知道这精英群到底要什么精英!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3#
    发表于 2009-9-7 12:20:21 |只看该作者
    犯什么错误了吗?为什么被踢?我去问一下群主吧,不管是论坛还是QQ群都很需要象楼主这样的专业人士加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4#
    发表于 2009-9-7 13:21:36 |只看该作者
    问了一下群主:
    确实是因为楼主不是房地产方面的会计,请谅解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6-23 21:59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5#
    发表于 2009-9-7 13:33:55 |只看该作者
    首先我不否认的理论水平,但这不代表你的实务水平,整天和你讨论这个税法不对啊,那个税法不明确啊,我想这也不是我们所能解决的问题,你说累不累啊.我们的要求是在现在的会计制度,税法制度下怎么样做好一个房产公司的财务,而不整天去挑税法的刺,就算挑出来你又能怎么.这是我们建这个群的目的,我想也是大数房地产会计想看到的
    这为仁兄我想你比较适合作理论研究,见意坛主另外给他建一个版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7-24 09:42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6#
    发表于 2009-9-7 13:40:35 |只看该作者
    可能我对房地产会计方面知识不够全面,问了一点所谓低级的问题吧。但我认为该问题一点都不低级。问题是: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在土地增值税计算中能否加计扣除?有人认为不能加计扣除,我认为能加计扣除,原因是增值税实施细则只是说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不能加计扣除,资本化部分是计入开发成本的,应能加计扣除啊。还问了一处问题:房地产企业购置的土地一开始是计入哪科目,普遍的回答是计入间接开发费,我认为不能,土地相当于房地产购入的材料,材料在未加工前怎能计入成本中,应先计入无形资产,开发了才能转过来。而购置土地的利息资本化部份应计入土地成本才是,不能计入间接开发费中。讨论中飞鱼群主认为我的言论低级,说他干了10多房地产会计,我说我没干过会计,我是自学成材,考上会计师职称才干会计的,我就是这样得嘛!我一个非会计专业的中专生,在车间里做操作工,三班倒,但我工作之余我自考了大专,半路出家,自学会计,05年一次性通过会计师中级考试,07年会计知识大赛临安赛区三等奖,临安市会计人才库成员,今年又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去年就在中国税务报发表过两篇文章,虽然说和大家比,年级大了些,干会计时间短了些,但我认为一些人会计干得时间再长,如果对待问题总是人云亦云,不能加以思考,水平是永远也不能提高的。不敢挑战权威是可怕的!因为房地产会计税收法规本身不规范,有一些地方就是需要不断修正,需要我们不断地提出问题,去质疑,去影响,去完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7-24 09:42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7#
    发表于 2009-9-7 13:48:29 |只看该作者
    唉,可我马上就要进入房地产行业了。真得想多学一点。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6-23 21:59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8#
    发表于 2009-9-7 13:52:49 |只看该作者
    所以说你比较合适做理论研究啊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6-23 21:59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9#
    发表于 2009-9-7 13:53:42 |只看该作者
    我从来没有否认过你的理论水平啊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6-23 21:59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10#
    发表于 2009-9-7 13:55:12 |只看该作者
    我举个例子,我说税法没明确的,按会计制度来,你不认同我这个观点我无语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