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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渴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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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没有代扣营业税,怎么补救?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2-16 21:07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21#
    发表于 2008-12-12 12:47:38 |只看该作者
    原则是在哪施工在哪缴税,对方出具的发票是在哪开出的,看看能不能退回去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8-29 12:3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22#
    发表于 2008-12-12 12:53:24 |只看该作者
    与当地税务机关联系下,不就解决了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23#
    发表于 2008-12-12 13:04:28 |只看该作者
    要分情况处理,建安发票要提交项目所地的,如果对方也是所属地税征管,就不存在代扣问题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2-10-12 09:4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24#
    发表于 2008-12-12 14:14:54 |只看该作者
    税法关于代扣代缴营业税的相关规定:
    (1)建筑安工程实行总承包、分包方式的,其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财税〔2006〕177号)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和税劳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①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下同)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
    ②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财税〔2006〕177号)

    从楼主的说法来看,不属于税法要求代扣代缴营业税的情形。
    对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可以争取取得对方公司的完税证明,能够沟通成功最好。
    若不能沟通成功,要跟他们摆事实,讲道理,与税务局签有施工企业代扣协议是违反国家税收法律规定的,这明显是自行扩大自己的税收管辖权嘛!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25 21:46
  • 签到天数: 622 天

    [LV.9]以坛为家II

    25#
    发表于 2008-12-14 22:26:38 |只看该作者
    版主,受教了,我打算先询问一下桩基公司的注册地,再与税务局沟通一下。
    还有,就版主提供如下:

      建筑安工程实行总承包、分包方式的,其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财税〔2006〕177号)
               我将发表新问题,请帮忙解释,谢谢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7-26 13:15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26#
    发表于 2009-3-20 12:38:29 |只看该作者
    和税务机关沟通一下,看怎么解决为好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2-6 00:24
  • 签到天数: 21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27#
    发表于 2014-6-25 10:56:00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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