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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9】34号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21 13:30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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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09-2-1 18:51: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国税函〔2009〕34号
      发布日期:2009-01-20
      实施日期:2009-01-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现就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为确保税款足额及时入库,各级税务机关对纳入当地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原则上应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各级税务机关根据企业上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情况,对全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占企业所得税应缴税款比例明显偏低的,要及时查明原因,调整预缴方法或预缴税额。

      三、各级税务机关要处理好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税款入库的关系,原则上各地企业所得税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预缴数+汇算清缴数)应不少于70%。

      四、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是税收征管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税务总局将适时组织督促检查,通报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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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9-2-14 22:43:31 |只看该作者
    楼主辛苦了~~~~
    谢谢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8-23 18:12
  • 签到天数: 86 天

    [LV.6]常住居民II

    3#
    发表于 2012-6-28 17:21:52 |只看该作者
    ccccccc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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