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2-10-11 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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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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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会计界对广告费的处理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是将广告费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第二种观点是将广告费作为无形资产,予以资本化;第三种观点是将广告费作为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制度都持第一种观点。我个人则偏爱于第三种观点。其原因有二:
第一,从待摊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的定义分析
《企业会计制度》对待摊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的定义作了如下规定: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从待摊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的定义不难看出:无论是待摊费用还是长期待摊费用,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都必须是企业先支出,后摊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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