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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稽查中碰到的十六个问题和解释{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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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9-8 07:33
标题:
房地产稽查中碰到的十六个问题和解释{精华}
一、 A公司2005年10月5日应交营业税10万元,11月应交营业税10万元,A公司2005年12月5日缴纳营业税15万元,(税票所属期为2005年11月份),则A公司2005年12月5日多缴纳的5万元是否可以抵扣2005年10月应交末交的营业税?如不能抵扣,则多交的5万元应如何处理?
http://www.fdckj.com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9-8 07:34
二、 A公司2005年10月5日报送2005年9月份的营业税纳税申报表,申报表注明应纳营业税为零,(纳税申报表均有税企双方人员签章),但税务机关在2006年1月对该公司2005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2005年9月份应纳营业税100万元,税务机关在对该公司处罚时应引用征管法的63条或64条较为合适?为什么?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9-8 07:34
三、 A公司开发商品房,欠B公司50万元工程款,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一份以商品房抵顶工程款的协议,协议规定A公司以一套商品房抵顶所欠B公司50万元工程款,但商品房并没有过户给B公司,待B公司找到购房者后,商品房直接过户给购房者。请问A公司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如何取证?计税依据是什么?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9-8 07:34
四、 A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购入5000㎡土地,签订合同规定土地转让价格为2,500.00万元,其中2000㎡的土地用于A公司的楼宇开发,另外3000㎡的土地由A公司无偿转到B公司,后来B公司把3000㎡的土地无偿转到C公司用于酒店的建设,并以A公司的名义办理2000㎡的国土证,以C公司的名义办理3000㎡的国土证。(A公司、B公司、C公司同属一人所有)请问A公司无偿转让3000㎡土地是否发生纳税义务行为?应纳什么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在取证过程中应收集什么资料?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9-8 07:35
四、 A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购入5000㎡土地,签订合同规定土地转让价格为2,500.00万元,其中2000㎡的土地用于A公司的楼宇开发,另外3000㎡的土地由A公司无偿转到B公司,后来B公司把3000㎡的土地无偿转到C公司用于酒店的建设,并以A公司的名义办理2000㎡的国土证,以C公司的名义办理3000㎡的国土证。(A公司、B公司、C公司同属一人所有)请问A公司无偿转让3000㎡土地是否发生纳税义务行为?应纳什么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在取证过程中应收集什么资料?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9-8 07:35
六、 A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但在支付工程款或土地款时均以白头单入账,是否不予确认支出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9-8 07:36
七、 A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在列支工人工资时,工资单只有A公司的公章,并只有一个代签代领,并无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会计员等人员的签章,请问这些工资单是否可作合法凭证列支?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9-8 07:36
八、 A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在拆除临时铺位时发生财产损失共25万元,并列入当期管理费用,请问这类财产损失是否需报税务机关批准?
[hide]第一:国税发(2006)31号文第八点第13小点:成本对象报废和毁损损失。成本对象在建造过程中如单项或单位工程发生报废和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成本对象整体报废或毁损,其净损失可作为财产损失按税收规定扣除。
第二:《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六条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以及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申报扣除。第七条 企业因下列原因发生的财产损失,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1)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失;(2)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3)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4)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 (5)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6)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7)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8)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
[hide]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9-8 07:37
九、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只有企业盖章和税务人员签章,并无企业负责人(法人)盖章,也无税务机关盖章,请问这种申报表是否合法有效?
主要看税务人员是在什么情况下签章的。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9-8 07:37
十、 国税发(2006)31号文关于未完工开发产品的税务处理问题规定:开发企业预售收入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计算出当期毛利额,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请问:(1)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具体包含那些费用和税金?(2)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是否重复扣除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如不是重复扣除,应如理解和计算?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9-8 07:38
十一、国税发(2006)31号文第八款关于开发产品成本,费用的扣除问题的规定中,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成本对象总成本÷总可售面积 ,而成本对象总成本具体包含什么项目,如何理解?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9-8 07:38
十二、国税发(2006)31号文第八款关于开发产品成本,费用的扣除问题规定中,开发企业发生的各项应付费用,可以凭合法凭证计入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或进行税前扣除。合法凭证包含什么凭证?如何理解?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9-8 07:38
十二、国税发(2006)31号文第八款关于开发产品成本,费用的扣除问题规定中,开发企业发生的各项应付费用,可以凭合法凭证计入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或进行税前扣除。合法凭证包含什么凭证?如何理解?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9-8 07:39
十三、至2004年12月31日止,该公司开发某大厦、某中心、某园、某住宅楼共取得实预收售房收入为105,000,000.00元。已申报缴纳营业税:4,000,000.00元、城建税:280,000.00元及教育费附加:120,000.00元;已预征土地增值税800,000.00元。
该公司2002年10月17日在无结转营业收入的情况下,申报预收账款15,000,000.00元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预征土地增值税;预收账款贷方余额有69,000,000.00元尚未缴纳相关的税费。2003年1、8、9月共申报预收账款39,000,000.00元,结转营业收入54,000,000.00元,预收账款贷方余额有34,000,000.00元尚未缴纳相关的税费。2004年申报预收账款41,000,000.00元,结转营业收入41,000,000.00元,预收账款贷方余额有69,000,000.00元尚未缴纳相关的税费。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9-8 07:39
十四、该公司2002年至2004年把收到员工(其他人员)的按揭银行购房贷款作公司按揭贷款,在“其他应付款”科目反映;总额为71,000,000.00元,未作预售房收入和申报纳税。期间该公司把其中部分作退房还贷并销售(已在“预收帐款”反映),金额为 12,000,000.00 元,则该公司少计售房收入为59,000,000.00元。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9-8 07:40
十五、该公司在“某中心”的开发销售中,以房产补偿给拆迁户,补偿面积与拆迁户原产权面积相等的部分未按“销售不动产”处理和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二、四、五条及粤地税函〔2000〕285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管部门旧城改造指挥部补偿拆迁户住房及销售住房而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的批复》 “补偿的房产面积如与拆迁户原产权房产面积相等的,应按同类住宅的成本价核定计征”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的规定,该公司“某中心” 回迁房补偿面积为:4,000平方米,核定成本价每平方米为600元,《关于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某中心”回迁房缴税开票的批复》城地税发〔2004〕242号),计税总额为2,400,000.00元(4,000×600=2,400,000.00),应申报缴纳营业税: 2,400,000.00 × 5% = 120,0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三、四、五条规定该公司应补缴城建税:120,000.00 × 7% = 8,400.00元;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二、三条该公司应补缴教育费附加:120,000.60 × 3% = 3,6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处以少缴税款0.5倍罚款60,000.00元。
但稽查报告没有将计税总额2,400,000.00元作为营业收入调增计税所得额,少计企业所得税。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9-8 07:40
十六、该公司2003年—2004年在房产开发期间其建筑商品房用地没按规定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经核实需缴纳土地使用开发面积为50,000平方米。该公司大部分已竣工入住的楼房没及时进行工程结算,也不能在规定的期间内较准确提供有关工程核算资料。期间费用未全额结转本年利润,开发成本核算混乱,结转经营收入和经营成本随意性强,不能准确反映当期利润
作者:
溪后人
时间:
2007-9-8 15:27
正在考验中,又是审计又是稽查的。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作者:
溪后人
时间:
2007-9-8 15:43
十四、该公司2002年至2004年把收到员工(其他人员)的按揭银行购房贷款作公司按揭贷款,在“其他应付款”科目反映;总额为71,000,000.00元,未作预售房收入和申报纳税。期间该公司把其中部分作退房还贷并销售(已在“预收帐款”反映),金额为 12,000,000.00 元,则该公司少计售房收入为59,000,000.00元。
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根据税法规定该公司收到员工(其他人员)的按揭银行购房贷款应作为销售的实现,并应申报纳税。一部分人认为该行为应认定为“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的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理。另一部分人认为这是“假按揭”,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另外该公司将其中一些员工(其他人员)的按揭银行购房真正转让出去(转让出去的收入已作预收账款处理),并将该部分房屋的按揭款12,000,000.00 元减少后的余额59,000,000.00元作为售房收入征税,这样可行吗?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上述合同经司法机关确认是无效的“假按揭”合同,那就不应该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否则按59,000,000.00元作为售房收入补征税款是可行的;对于按揭利息的处理,如果做为收入征税了,只要是该按揭产生的利息(公司名下)允许税前扣除.若没有作为收入征税,对应的利息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看了三遍,还没看明白,有那位兄弟帮忙解释一下,先谢了
作者:
深水渔
时间:
2007-9-10 08:36
ding,学习一下,可能工作中会遇到
作者:
杨子荣
时间:
2007-9-10 21:24
值得一看,房地产业行业介绍
作者:
杨子荣
时间:
2007-9-11 08:03
俺得好好学习学习,谢谢楼主啦.
作者:
悦来悦信
时间:
2007-9-11 14:36
标题:
回复 6# 的帖子
好好
作者:
悦来悦信
时间:
2007-9-11 14:51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好好 向你学习
作者:
chay0128
时间:
2007-9-13 13:04
作者:
jjjzwz
时间:
2007-9-13 15:51
我是初次接触房地产会计,学学一下,谢谢!
作者:
angel
时间:
2007-9-13 15:57
作者:
鱼加熊
时间:
2007-9-14 09:40
看看好东西
作者:
冰雪天使
时间:
2007-9-14 09:47
标题:
我也想了解里面的内容
我也想了解里面的内容
作者:
zxb9922
时间:
2007-9-14 15:44
银河飞雪发布的好东西太多了,真要好好学习一下.
作者:
clqr
时间:
2007-9-15 12:41
看看谢谢
作者:
a蓝田俊雨
时间:
2007-9-15 18:42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我认为可以抵扣前期税款
作者:
wshfqsh254
时间:
2007-9-15 19:25
当然要多多回帖学习喽!
作者:
在水伊人
时间:
2007-9-15 20:29
标题:
回复 7# 的帖子
想看看里面内容,谢谢
作者:
我是王小猫
时间:
2007-9-17 20:06
作者:
ywgyz
时间:
2007-9-17 21:26
标题:
我想知道答案
我想知道答案我想知道答案我想知道答案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9-17 21:35
作者:
冰雪天使
时间:
2007-9-17 21:46
标题:
我很想了解一下情况。
我很想了解一下情况。
作者:
laisheng18
时间:
2007-9-17 22:52
标题:
顶
就是不知道才看的
作者:
bengbeng
时间:
2007-9-18 13:35
标题:
学习
作者:
书中男人
时间:
2007-9-19 16:30
真一些好东东,都是精品,值得学习
作者:
书中男人
时间:
2007-9-19 16:32
真一些好东东,都是精品,值得学习
作者:
BlueTT
时间:
2007-9-20 13:43
标题:
学习
学习再学习,交流再交流
作者:
美丽新世界
时间:
2007-9-21 11:48
辛苦了!谢谢!
作者:
lyf124
时间:
2007-9-21 16:10
标题:
这么好的内容当然要分享罗!
这么好的内容当然要分享罗!
作者:
yang991007
时间:
2007-9-21 21:03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作者:
hdff
时间:
2007-9-22 08:24
学习进行中......
作者:
zxf8338
时间:
2007-9-22 14:59
dddddddddddddd
作者:
andresa
时间:
2007-9-24 11:22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
作者:
lily
时间:
2007-9-24 11:59
看了再说~呵呵
作者:
电子世界
时间:
2007-9-24 12:16
是好东西,应该好好看看
作者:
andresa
时间:
2007-9-24 15:18
晕啊。。。。。。我也是初次接触房地产的小会计。。看的好晕啊
作者:
同同
时间:
2007-9-24 17:35
好累哟,淫河,翻来翻去都得回贴。
作者:
紫藤花开
时间:
2007-9-24 21:22
我是新手,楼主提供的资料非常好
作者:
司马
时间:
2007-9-26 07:56
顶
作者:
lili
时间:
2007-9-27 15:12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不错.......................
作者:
kingbrother
时间:
2007-9-27 18:07
看看有什么好东西先
作者:
kingbrother
时间:
2007-9-27 18:12
瓦。。。。。。不够钱啊。。。。。。。。
作者:
gzhjlgs1019
时间:
2007-9-29 22:20
标题:
谢谢!
谢谢!真应该好好学习一下!
作者:
SHCHFUWU
时间:
2007-9-30 10:00
看看啦 学习学习
作者:
SHCHFUWU
时间:
2007-9-30 10:31
银河飞雪发布的好东西
,真要好好学习一下.
作者:
123456
时间:
2007-9-30 10:40
undefined undefined
作者:
yuyunyun
时间:
2007-10-12 14:48
非常感谢!
作者:
blly1314lz
时间:
2007-10-13 11:21
ding ha !hao !
作者:
wangjzxk
时间:
2007-10-13 15:32
很全面,谢谢
作者:
错落的黄昏
时间:
2007-10-14 23:56
想看一下,
作者:
laiminjie
时间:
2007-10-15 10:47
tianna,zenmnammafan啊
作者:
xieyongbo
时间:
2007-10-15 11:34
新手想来学习一下.增长知识,
作者:
yxcyh
时间:
2007-10-16 15:31
一直在学习
作者:
tyh710223
时间:
2007-10-17 07:47
新手初学、高手进阶必看
作者:
chenliping168
时间:
2007-10-17 13:34
学习学习再学习,谢谢楼主
作者:
finehawk
时间:
2007-10-18 13:26
为什么一定要回复了才能看呢?
作者:
ligqi
时间:
2007-10-18 13:38
多谢多谢楼主辛苦
作者:
sfg
时间:
2007-10-18 14:12
作者:
flyboy
时间:
2007-10-18 14:27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我正考虑这个问题,太及时了。
作者:
james7707
时间:
2007-10-19 07:57
很实际的问题,值得学习,谢谢!!!
作者:
jjkr
时间:
2007-10-20 08:44
随便看看,学习,学习
作者:
lantracy
时间:
2007-10-20 15:59
学习学习,谢谢楼主
作者:
lantracy
时间:
2007-10-20 16:00
学习学习,谢谢楼主
作者:
lantracy
时间:
2007-10-20 16:00
学习学习,谢谢楼主
作者:
lantracy
时间:
2007-10-20 16:06
学习学习,谢谢楼主
作者:
DLTWW
时间:
2007-10-20 23:37
标题:
球茎甘蓝
七台河 七五期间
谢谢自旋匹配组态
作者:
霸道小路
时间:
2007-10-21 09:29
让我看看吧,怎么才能看到啊
作者:
yanyan9669
时间:
2007-10-21 20:39
想学习一下,谢谢!!
作者:
星星
时间:
2007-10-22 09:56
为什么的呢?
作者:
兔子
时间:
2007-10-22 10:16
我是新手,想在这里向各位师傅取取经,请多关照啊!:
作者:
刘生
时间:
2007-10-22 11:32
深深折服版主对房地产会计操作技术的深刻,要多多学习版主的作品!
作者:
夏夏
时间:
2007-10-22 16:16
没有答案,怎么解释0000000000
作者:
六翼天使
时间:
2007-10-22 16:43
学习学习再学习
作者:
六翼天使
时间:
2007-10-22 16:44
学习学习再学习
作者:
梦蝶
时间:
2007-10-23 11:40
我看看呀,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
作者:
梦蝶
时间:
2007-10-23 11:59
呵呵这个版块太好了,顶
作者:
fwq
时间:
2007-10-23 12:33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既然是精华,那得非看不可了!
作者:
fwq
时间:
2007-10-23 12:36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要看精华,得多顶顶!
作者:
fwq
时间:
2007-10-23 12:39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咋还不见底儿,大概还顶的不够吧.
作者:
想喝咖啡的猫
时间:
2007-10-23 14:33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按照版主要求先回复后学习,前后对照,上下对照 ,认真学习!!
作者:
张慧
时间:
2007-10-23 18:26
。。。。。。。。。。。。。。。。。。。。。。。。。。。。。。。。。。。。。。。。。。。
作者:
哈哈笑
时间:
2007-10-25 09:09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哈哈笑
时间:
2007-10-25 09:09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老鱼
时间:
2007-10-25 10:15
dd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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