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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通过各种渠道借款的利息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伏龙    时间: 2008-12-30 17:38
标题: 通过各种渠道借款的利息处理
通过各种渠道借款的利息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予以扣除。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对于房地产企业通过各种渠道的借款利息的处理,中国税网涉税风险研究室专家区分如下情况给出相应建议:
从金融机构处贷款。尽管现在银根紧缩,但也不排除运气好的开发商可以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扶持。根据相关规定,对非金融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包括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也可以在税前扣除。
从非金融机构处借款。新税法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金融机构以外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企业、组织或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按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而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明确,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包括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因此,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应当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一般情况下是按基准利率来计算。
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又分为向关联企业借款和非关联企业借款。向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处理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规定中的“标准”具体是什么,尚待财政部及税务主管部门的明确。而此前,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向非关联企业借款利息的处理按照非金融机构的相关规定处理即可。
从民间个人处贷款。民间借贷,即俗称的高利贷。据央视的调查显示,在借钱难的情况下,目前温州等地民间的借贷日益火爆。尽管利息高达10%30%,但仍有不少企业筹借。对此,专家表示,对于企业向个人的借款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国家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原因是这种借贷关系下,放贷人不能提供给借款人合法有效的票据,虽然可以去税务机关Dai.开,但由于高利贷本身就是隐秘的生意,放贷人是不可能去做这件事的。此外,借款人也可以让税务机关开具发票,但必须要承担相关的税费,借款人自然也不会去做。因此,企业如果采取这种方式融资,一定要注意这笔钱的入账处理。
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08-12-30 19:46
学习了,顶
作者: 冰儿LING    时间: 2008-12-30 21:56
因此,企业如果采取这种方式融资,一定要注意这笔钱的入账处理
公司向个人借款利息怎么处理合适,如果去开具发票的话,要交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不开票这个利息能合法入帐吗,我们房地产企业可以将利息直接入成本,只是交土地增值税的时候不知道能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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