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转让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sun_pensen    时间: 2008-12-29 15:51
标题: 转让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问题
大家好,想请教朋友,我公司从政府用支付出让金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现在又转让给别家公司,想问下,在这我公司转让当中,营业税是按收入全额征收还是按收入减去支付政府出让金的差额征收啊...急....
作者: lxb    时间: 2008-12-29 16:02
没操作过,只看到大连明确按全额征税,不知道其他地方是咋规定的
作者: sun_pensen    时间: 2008-12-30 10:22
了解到原则上是按差额征营业税,但因为税票跟缴纳营业税是在同一张票上,如果按差额征收则对方不能以全额入帐了,如果要全额则必须要要以全额征收.各位前辈如果想得到全额票据入帐,但不想全额征收,还有没有别的方法呢?
作者: 空山风雨后    时间: 2008-12-30 16:14
按差额征税。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