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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处装修所涉及的税金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李晋华    时间: 2008-12-29 13:40
标题: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处装修所涉及的税金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建造的售楼处,如果自行装修(自己买材料、雇人装修),还涉及税金吗,泡泡糖在讲述售楼处的账务处理时,讲到会补交建筑业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对此不是很理解,照此说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建造的商品房,需要叫两块税金了,一个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另一个是建筑企业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感觉矛盾,请哪位大侠进来详细点评,在此表示感谢。
作者: 张启场    时间: 2008-12-29 14:11
售楼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话,需要缴纳的是专修公司的营业税及附加,你们公司不用交吧
作者: 落英宾纷    时间: 2008-12-29 15:01
自建、自用,不用补交营业税
作者: 李晋华    时间: 2008-12-29 15:09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装修好的房子出售,是不是还要补缴建筑业方面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作者: 非墨    时间: 2008-12-29 15:29
是的,
还要补缴建筑业方面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作者: 李晋华    时间: 2008-12-29 16:00
如果不交,税务局会查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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