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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开发商延期交房赔偿客户滞纳金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七宝    时间: 2008-12-5 15:31
标题: 关于开发商延期交房赔偿客户滞纳金的问题?
如果开发商由于自身原因而导致楼盘延期交付,而合同中又有约定赔偿滞纳金的条款,那开发商支付给客户的滞纳金应如何做帐?(是否放入营业外支出?),而入帐的原始凭证有哪些,支付给客户是现金还是支票呢?就凭公司老总的批复以及客户的签字可以吗?税务局查起来会认可吗?请教一下各位针对这类情况是怎么处理的呢?不胜感激...
作者: 七宝    时间: 2008-12-5 15:58
怎么都没人理我啊
作者: 七宝    时间: 2008-12-8 11:12
高人请指点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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