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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单位为个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打印本页]

作者: bjjoling    时间: 2008-12-2 09:21
标题: 单位为个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单位为个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谁知道这方面有什么规定,有具体文件吗?
作者: 落英宾纷    时间: 2008-12-2 09:25
可以税前扣除,计入管理费用
作者: th0321    时间: 2008-12-2 11:33
我觉得不可以税前扣除
作者: 惠州-鹰击长空    时间: 2008-12-2 11:40
肯定不可以在税前扣除,如果能的话,企业做假帐虚列工资就容易了.
作者: 陈昱    时间: 2008-12-2 14:50
不可能。若可以就不应该叫个人所得税了
作者: 日月星    时间: 2008-12-2 14:58
标题: 可以
应视为个人的工薪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按雇主支付所得税的规定还原成税前工资计算。

[ 本帖最后由 日月星 于 2008-12-2 15:00 编辑 ]
作者: soullion    时间: 2008-12-2 15:09
票据抬头就不符,我认为不能。
作者: soullion    时间: 2008-12-2 15:11
老所得税暂行条例里面是明确:各项所得税税款不得税前扣除。但新税法中仅列明了企业所得税税款。
作者: 路漫漫    时间: 2008-12-3 10:13
应该不能扣除吧,要不然这样一个于公司和个人都有利的方法岂不到处推广了。
作者: bjjoling    时间: 2008-12-3 13:25
标题: 本人自己回答,请大家看看我的道理
这部分税款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因为属于工资薪酬。
计算如下:
应将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适用税率)
例如:某公司聘请李某为高管,个人净得5000元,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负担。
①先按不含税级距查找税率:5000-2000=3000  适用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
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5000-2000-125)÷(1-15%)=3382.35
③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查找适用税率(含税级距表)为15%
3382.35×15%-125=382.35元
所以单位应为李某承担税额为382.35元,也就是相当于发给这个高管5382.35元的工资,工资表也是按5382.35元做,个人净得5000元。
正常计算应纳税个人所得税:(5382.35-2000)×15-125=382.35
借:应付职工薪酬5382.35
贷:现金5000
贷:应交税金——代扣个人所得税382.3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请大家看看有道理吗?

[ 本帖最后由 bjjoling 于 2008-12-3 13:32 编辑 ]
作者: 落英宾纷    时间: 2008-12-3 13:28
确实可以扣除的.因为把税后收入还原为税前收入,差额就是个人所得税,企业以税前收入计入管理费用
作者: th0321    时间: 2008-12-3 13:50
进入误区了,我觉得大家,应付工资月末是含税分配记入相关成本费用的,企业确实记入了成本费用,如果企业不从个人头上把这个钱扣回来,也就是没有上交国家的话,这个个人所得税属于公司替个人承担个人所得税,是不能扣除
作者: 好运来    时间: 2008-12-3 16:44
不可以扣除的。不符合新税法的合理性原则和相关性原则。
作者: 落英宾纷    时间: 2008-12-3 16:49
如果真的不可以扣除的话,那么企业支付的这些税款要怎么处理?其实对企业来说都是一样的,是为了生产经营而支付的费用
作者: bjjoling    时间: 2008-12-3 20:05
要说明这个问题,要从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同企业所得税是什么关系来思考就容易解释了。个人所得税无论是个人负担还是雇主负担都是个人工资的一部分,只是在雇主负担的情况下,个人得到的是净收入,总收入还是等于净收入加雇主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合理的工资薪金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个人所得税是它的一部分,当然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了。
作者: qq1998    时间: 2008-12-5 22:02
认为可以扣除个人所得税
作者: 会计sj    时间: 2008-12-8 21:38
楼主你刚做的分析我有点疑问,虽然你把税后工资还原成税前工资,但是个人所得税的核算基数也应该相应变化了,不是5000而是5382.5,那实际应该交的税就是5382.5-2000X税率-扣除项。不知道这么理解是否合理
作者: 账房先生    时间: 2008-12-15 20:22
可以通过技术处理在税前扣除,工资总额还原为含税的
作者: 金色的麦穗    时间: 2008-12-16 09:59
标题: 回复 15# 的帖子
我认可楼主,可以税前扣除,计入管理费用.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09-3-20 16:21
个人比较同意楼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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