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在建工程”的税务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lantracy
时间:
2008-12-1 10:12
标题:
“在建工程”的税务问题
请问一下,建筑用的水泥,钢材,沙石等材料可以入“在建工程”科目吗?
原因:税局专管员查帐时发现“在建工程”里包含我司用于建筑堤坝自购的工程材料款90万,俜请工程队的工程造价款50万,他指出,建筑工程队的计税金额是材料款+工程造价款,材料虽然是自购的,但工程队仍要承担该笔款的建安税,现工程队只交纳开工程造价款发票金额的税,我司是间接助工程队逃税,我司自购工程材料的发票不能入“在建工程”,而要工程队补开工程款的发票才能入帐。现提出二个方法,要不就是要求工程队补开发票补缴税(似乎不大可能了,已经是2006年的事情),要不就是找工程发票来入帐(哪里找发票自己想办法)。
请问:税法有这样的规定吗?如果有的话,是第几条呢?
作者:
lxb
时间:
2008-12-1 10:37
都垮这么长的时间了,哪能找工程发票处理?只有不甲供材税
作者:
lxb
时间:
2008-12-1 10:37
补
作者:
lantracy
时间:
2008-12-1 12:49
你好。问题补这个税不是我司该补的,当时找工程队也是找私人,私人也去找挂靠的建筑公司,想找到原来开票的建筑公司,已经不大可能了。。。
怎么办呢?
作者:
zhangji3477
时间:
2008-12-25 16:49
标题:
认了
只能认了.有时税务局是不讲理的.
作者:
zhangji3477
时间:
2008-12-25 16:50
不行搞点个人关系,有时也是人呀.
作者:
syong12345
时间:
2009-10-25 17:48
好像的补kkkkkkkkkkkkkkk
作者:
sadewenti
时间:
2009-10-26 10:43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核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因此税务机关要求按照包含甲供材料的工程总价缴纳营业税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关于甲供材料如何开具发票和进行账务处理,在相关税收政策文件中并未明确规定。
作者:
jasmine70
时间:
2010-3-9 18:56
看看答案吧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