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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延期交房支付违约金如何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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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学习人
时间:
2008-11-23 13:59
标题:
延期交房支付违约金如何入账
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工程进度原因造成了延期交房,能否在开发间接费用中列支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11-23 15:53
建议进营业外支出,入开发间接费明显不妥当
取得客户的收条应该就可以入账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11-23 15:5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精神,购房个人从房地产公司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但是税总没有对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没有做出明确规定,默许的做法就是不交个税,依据是:个人(自然人)因对方违反经济合同而取得的违约金,属于经济或财产损失的补偿性收入,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作者:
惠州-鹰击长空
时间:
2008-11-24 09:06
但是税总没有对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没有做出明确规定,默许的做法就是不交个税,依据是:个人(自然人)因对方违反经济合同而取得的违约金,属于经济或财产损失的补偿性收入,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这个依据我认为同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收入的性质是一样的,
作者:
落英宾纷
时间:
2008-11-24 09:12
从会计的角度来说,入营业外支出和入开发间接费都可以.但是,从税收的角度,入营业外支出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当年扣除,入开发间接费不仅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税前扣除,还可以在日后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时候作为扣除项目.所以,长远来看,应该还是入开发间接费好.况且,对于这个问题并没有什么规定
作者:
人淡如菊
时间:
2008-11-25 20:32
同意楼上说的入开发间接费。
作者:
竹隐斋居士
时间:
2008-11-26 14:00
问:房地产企业出租房产,由于前期工作未准备好,至使房主提前开业而造成损失,因此向房主支付一部分扶持资金,应取得怎样的原始凭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对房地产企业出租房产后,由于前期工作未准备好,至使房主提前开业而造成损失,因此向房主支付一部分扶持资金作为补偿,业主按合同或协议的规定收到的补偿金不属于开具发票的范围,因此不可开具发票。
我们理解可开具能够提供证明有关支付补偿金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适当凭据即可。
作者:
saynoonson
时间:
2013-4-25 17:02
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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