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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司股权设计中的税务筹划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24-7-1 22:59
标题: 公司股权设计中的税务筹划
公司股权设计中的税务筹划
简要摘录

经常有企业家朋友咨询如何设计公司的持股主体?实务中的情形比较复杂,诉求也各有不同,但基本的逻辑是一样的,主要是判断不同持股主体面临的税务负担差异。公司持股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有限合伙企业、公司三类,其来自持股公司的所得应缴纳的税额差异究竟怎样,依据现有税法及相关文件,本文简要分析如下:

01.非上市公司
股东来自持股公司的所得主要包括分红及股权转让所得,在公司上市之前,不同的持股主体税收负担差异如下:
一、分红所得:
二、转让股权所得:
02上市公司
与非上市公司不同的是,对于上市公司,无论是分红还是股票转让,相对其他持股主体,自然人持股税负成本优势更加明显,持股超过1年的自然人享有的来自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是免税的,股票转让(限售股除外)所得亦能免税,而公司法人持股主体,其股票转让所得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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