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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开企业样板间到底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22-7-28 14:24
标题: 房开企业样板间到底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房开企业样板间到底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关于样板间是否应缴纳房产税,各地税务机关有不同的意见,我们之前发布过湖南税务机关的意见,今天再列示其他地方的一些意见,您认为是否应该缴纳,欢迎留言。
对于选中的精彩留言,我们将予以展示,并请与我们客服联系,将获赠官方出品的《会计管理制度政策汇编》(电子版)。

一、贵州:应缴纳

问:企业一共修建500套普通住宅,为了更好的销售住宅,将其中4套住宅精装修用于销售展览,后期这4套住宅连同装修也会一起销售,销售前这4套住宅是否应该缴纳房产税?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税发〔2003〕89号):“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征免房产税问题   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如您的房产已经使用,用于销售展览,需要缴纳房产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11-20

二、湖南:不缴纳

相关链接:房开企业样板房是否缴纳房产税?

第二部分:相关讨论抵押的未售库存商品房是否缴纳房产税?

一、上海:不缴纳

问:我单位是一家房地产企业,我单位用库存待售的商品房向银行进行了抵押贷款,我们没有实际使用房产,请问用库存待售商品房向银行抵押的行为属于使用房产吗?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因此,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作抵押后,仍作为新建商品房销售,也未实际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则不征收房产税;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自用、出租、出借,或转为自持物业的,不论是否抵押,都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欢迎您再次提问,您也可以通过上海12366纳税服务热线直接电话咨询。

答复机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05-13

二、大连:不缴纳

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

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我房地产公司将待售商品房用于银行抵押贷款,是否不属于已使用房产,属于免征房产税情形,我公司可以不用缴纳房产税吗?收到请务必回复,谢谢。

大连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因此,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作抵押后,仍作为新建商品房销售,也未实际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则不征收房产税;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自用、出租、出借,或转为自持物业的,不论是否抵押,都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

综上所述,请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答复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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