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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补充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20-4-27 09:57
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补充通知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补充通知
冀地税发[2006]51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补充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现对《河北省土地增值税管理办法》第十条补充以下规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幅度为0.3%-3%。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可根据当地实际,按以下标准确定具体预征率。住房(别墅除外)预征率幅度为0.3%至2%,其中,市区(含县级市)预征率幅度为1%至2%。本规定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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