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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十分火急。学校土地动迁补偿分期付款是否契税全交 [打印本页]

作者: 随风飘扬    时间: 2008-9-25 20:27
标题: 十分火急。学校土地动迁补偿分期付款是否契税全交
我公司去年通过摘牌挂拍到一块土地(这土地是一家大学的地,明年9份学校忙才能搬出并腾出这块地),同年付给国土资源局土地款。另今年8月份和学校签订土地动迁补偿款并分期付款,问是否现要全额交契税?现地税所急催我公司交纳契税?请各位多多指导,是否有政策延期交纳?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9-25 22: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条例中“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我个人理解应该就是土地证,目前在杭州是按照后者来执行的,只要在办理土地证前缴纳契税就可以了
作者: lybmm    时间: 2008-9-27 18:15
哈哈,成都也是,办证时候才交的。
作者: zznina    时间: 2014-6-23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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