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房地产公司董事怎么报销费用,有何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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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学习人
时间:
2008-9-24 10:44
标题:
房地产公司董事怎么报销费用,有何特殊规定
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报销费用时都用其他人的名字,请问对董事报销费用有何特殊规定,董事会费如何死支
作者:
lxb
时间:
2008-9-24 10:57
啥叫“死支”?
:(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9-24 11:09
董事会费和董事费是两种不同的费用。董事会费是指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董事会的职能而开支的费用;董事费是指董事会决定支付给董事会成员的劳务报酬,是一项个人所得。
(一)董事会费的开支范围
1,董事会的日常开支,包括办公费,外地董事会成员在企业开会和工作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邮电费和有关保险费的开支。
2,董事会会务费的开支,包括董事会开会和工作期间董事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以及有关的必要开支。另外,财政部规定:“未在外商投资企业中担任实职的中方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在董事会召开期间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补贴等可在企业的董事会会费中报销,除此之外不得在企业中报销任何其他费用和领取其他报酬。”
(二)董事会费的开支标准
1,董事会费应按实列支,企业不得预提董事会费。
2,企业董事会应指定董事会费管理办法,并报送当地主管财政机关和税务机关。
3,董事会费不得支付到个人,必须由董事会领支。
(三)董事领取董事费的条件
1,领取董事费的董事必须由选举产生,并在企业合同章程中确定的。
2,董事领取董事费必须由董事会决议认可
3,在企业担任高级管理工作的董事会成员,已按企业的高级人员待遇领取工资,不应再领取董事费。
4,在多个关联企业中任职的董事会成员,领取的董事费,应按合理标准分摊到各关联企业,不应只在个别企业中列支费用。
(四)董事费列支的规定
1,董事费应据实列支,计入企业管理费。但一董事会名义支付的招待费、礼品费以及其他属于交际应酬性质的支出,就不得作为董事费支出。
2,企业支付的董事费,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企业代扣代缴,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能列入企业费用。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9-24 11:09
死支!难道是往死里开支?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9-24 11:1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八条规定:“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以上规定,董事会津贴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款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进行计算。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费、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等。”根据上述规定,董事会津贴应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作者:
大正
时间:
2009-9-1 17:36
最新文件,2009年9月1日发布的,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领取的董事费、监事费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执行原规定,即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2009】121号
二、关于董事费征税问题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
(二)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担任直接管理职务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14号)第一条停止执行。
作者:
luoguanfu
时间:
2009-9-1 22:21
学习学习................
作者:
黑色闪电133
时间:
2009-9-1 23:00
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江琴
时间:
2009-9-16 14:06
董事会的费用是不是记入管理费用的明细科目?
作者:
伏龙
时间:
2009-9-25 17:08
国税发【2009】121号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
www.fdckj.com
,地址:
http://www.fdckj.com/thread-7303-1-1.html
作者:
长沙菜鸟
时间:
2010-1-15 11:00
借:管理费用——董事会会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是这样吗?
提取的时候怎么处理? 是另外登记备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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