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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甲供材料发票由谁开 [打印本页]

作者: 风里来    时间: 2008-9-18 16:09
标题: 甲供材料发票由谁开
甲方供材必须直接进在建工程成本。外购材料不视同销售,不用缴增值税。乙方只就劳务费开票,但要加上材料费申报。如果乙方全额开票最笨,这样税务可以认为甲方是在销售材料,就要反而要缴增值税了。

讨论:如果甲方供材取得商业发票:


  处理模式一、直接拨付乙方,
借:预付账款 200万元
贷:工程物资 200万元
最后再按人工费1000万元+200万元,开具建安发票,这样岂不是在购买时缴纳增值税,进成本时缴纳营业税。

  处理模式一、直接进成本,
借:在建工程 200万元
贷:工程物资 200万元
最后按人工费1000万元+200万元,缴纳营业税,按人工费1000万元开具建安发票。

请教各位同仁都采取哪种处理模式?

作者: 洲州    时间: 2008-9-18 16:33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9-18 21:36
直接在开发成本科目下设置库存材料科目

库存材料下设置购入和扣回

其实就是第二种做法
作者: 严肃    时间: 2008-9-18 21:47
标题: 回复1#
材料购进发票开给乙方最合理,甲方在支付材料款时,处理为“预付账款-预付材料款”,这样也不存在甲售材料纳税的风险。
作者: 菜豆腐    时间: 2009-4-19 00:26
呵呵 又是甲供材料
作者: 捷步    时间: 2009-4-19 10:38
感觉还是材料发票直接开给乙方,工程发票还是直接由乙方开票合适
作者: 王泰    时间: 2009-4-19 11:16
我也同意6楼的观点。不知道合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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